个税七项专项附加扣除全指引:扣除标准、填报信息清单
发布时间:2026.10.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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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所得税共设置7 项专项附加扣除,分别为: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、子女教育、继续教育、住房贷款利息、住房租金、赡养老人、大病医疗。纳税人符合条件即可在个税预扣预缴或年度汇算时享受税前扣除。为方便各位成都老板顺利填报,成都小管家财务现将各项扣除标准、享受条件、填报采集信息以及留存备查资料整理如下

七项专项附加扣除详细说明

(一)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

  1. 扣除标准:2000 元 / 月・每孩
  2. 享受条件:纳税人照护 3 周岁以下婴幼儿;扣除方式可选父母一方 100% 全额扣除,或父母双方各按 50% 分摊扣除。
  3. 填报采集信息:婴幼儿姓名、身份证号、出生证号;配偶身份证号、扣除分摊比例。
  4. 留存备查资料: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。

(二)子女教育

  1. 扣除标准:2000 元 / 月・每孩
  2. 享受条件:子女年满 3 周岁起,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(包含境外全日制学历教育)。
  3. 填报采集信息:子女身份证号、就读学校名称;配偶信息、扣除分摊比例。
  4. 留存备查资料:境内就读无需留存资料;境外就读需留存录取通知书、留学签证等材料。

(三)继续教育

  1. 扣除标准
    • 学历(学位)继续教育:400 元 / 月,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;
    •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:取得证书当年一次性扣除 3600 元。
  2. 享受条件:在境内接受学历继续教育,或取得《国家职业资格目录》内职业资格证书。
  3. 填报采集信息:教育阶段、入学与毕业时间;证书名称、发证时间、证书编号。
  4. 留存备查资料:学历继续教育无需留存资料;职业资格继续教育需留存证书原件备查。

(四)住房贷款利息

  1. 扣除标准:1000 元 / 月,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 240 个月。
  2. 享受条件:本人或配偶购买境内住房,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息;夫妻之间仅限一方享受;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两项扣除政策不可同时享受。
  3. 填报采集信息:房产地址、贷款银行、贷款合同编号、首次还款日期;配偶身份证信息。
  4. 留存备查资料:住房贷款合同、贷款还款支出凭证。

(五)住房租金(成都一类城市)

  1. 扣除标准:1500 元 / 月。
  2. 享受条件: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;夫妻双方在同一城市工作的,仅可由一方享受租金扣除;不得同时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。
  3. 填报采集信息:工作城市、租房地址、出租方信息、房屋租赁起止时间。
  4. 留存备查资料:住房租赁合同或租赁协议。

(六)赡养老人

  1. 扣除标准:每月总额 3000 元;独生子女全额享受;非独生子女分摊总额,单人每月扣除额度不超过 1500 元。
  2. 享受条件:被赡养人年满 60 周岁;也可赡养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、外祖父母;分摊方式可选平均分摊、约定分摊、指定分摊。
  3. 填报采集信息:被赡养人身份证号、本人是否独生子女、共同赡养人信息、分摊方式。
  4. 留存备查资料:采取约定分摊或指定分摊的,需留存书面分摊协议。

(七)大病医疗

  1. 扣除标准:医保目录内自付费用超过 15000 元的部分据实扣除,年度扣除限额 80000 元。
  2. 享受条件:纳税年度内,纳税人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保范围内医药自付费用。
  3. 填报采集信息:患者身份证号、亲属关系;医保总费用、个人自付金额。
  4. 留存备查资料:医疗收费票据、医保报销单据、医疗费用明细清单。

三、重要提醒

  1. 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两项扣除不能同时享受,纳税人只能二选一。
  2. 纳税人填报信息务必保证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税务机关会开展后续核查,请妥善保管留存备查资料,资料留存期限为 5 年。
  3. 每年 12 月可在个人所得税 APP 完成下一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,信息无变动可一键沿用上年信息,信息发生变化请及时修改更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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